•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sfczx/2021-00004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 主题分类
  • 市房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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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权利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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