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1X/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主题分类
  • 市林业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我想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公益林、商品林都可以开展林下经济吗,有什么限制要求?
发布日期:2026-10-16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发布机构:市林业局

发展林下经济要坚持生态优先、功能相容原则。优先利用商品林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公益林可以适度开展不破坏森林植被、不改变林地性质的林下经营活动,严禁乱挖、滥采、毁林开垦。开展林下经济不得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原生植被,规模经营项目应当按要求做好方案,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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