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 主题分类
- 市交通运输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等均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交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反映的问题线索,应由有管理职责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将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离岗教育、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对具体案件或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对于党员违纪和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