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鹰城要闻 领导活动 区县动态 部门动态
城市概况 城市发展 视听鹰城 图文鹰城
公告公示 政府文件 政府办文件 文字解读 政府领导
市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