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3-00016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 主题分类
  • 市交通运输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对于乘客反映乘坐出租车收费里程数与实际里程数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3-09-08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四十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对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资格规定,文明行车、优质服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第四十二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投诉建议转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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