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 主题分类
  • 市交通运输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对于学员因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完成驾培和考试,驾校以合同过期为由拒绝退还学员学费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3-01-20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2022)第十四条规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培训机构所在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也可选择向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培训机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您与驾培机构之间产生了相关争议,且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您可依据相关规定选择第三方机构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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