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05/2022-00025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对于乘客乘坐公共汽电车扫码支付费用时被重复扣费或多扣费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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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并执行有关优惠乘车的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三)不按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的。具体投诉建议转相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交企业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