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主题分类
  • 市民政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什么情形下停止对特困人员的供养?
发布日期:2022-11-28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以下情形停止对特困人员的供养:

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

经过康复治疗恢复劳动能力或者年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

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再符合规定的;

法定义务人具有了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法定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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