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主题分类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自 2021年秋季以来,我市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价格从4.35元/公斤上涨到当年11月1日的7.39元/公斤,涨幅达41%以上,造成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影响了市区出租汽车市场的平稳运行。据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6〕139号)和河南省发改价调〔2018〕530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加收巡游出租汽车临时附加费。如果连续30天天然气价格在6元/公斤以下,即将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