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2020年1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已经取消外资认证机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条款,外资认证机构准入已实现国民待遇。
答 请登录请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从业机构-认证机构-国推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活动二)-快递包装(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stitutionBody/authenticetionList?currentPosition=undefined)查询相关认证机构名单。
答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发证机构无需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您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答 不需要。
答 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规则》2.2.1,技术工作年限应从取得相关学历后从事相应技术工作的时间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