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4批)
来源:平顶山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16 浏览次数: 浏览

第十四批 2023年12月1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H

A202

3120

500

40

举报人2017年部队转业后一直在生态环境系统工作,2023年11月,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人员上划,但举报人不在上划名单中。平顶山市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
    2016年4月13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环保系统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6〕113号),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以2016年2月22日为时间节点,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班子成员信息等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报送原省环境保护厅备案。2016年4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45号),要求全省环保机构立即冻结机构编制开始改革试点工作,暂停人员调动和录用等事项,严禁突击进人。各级生态环境机构确需调动、录用人员的,要事先征得省、市环保部门同意并报省环保厅审批,违反上述要求的有关调整决定一律无效。
    2019年,全省正式启动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2020年12月,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2016年2月22日前在编在岗的编制人员开展人员编制上划工作,建立编制台账。截止目前,属于2016年2月22日前在编在岗人员的,已经全部划转到位,不存在符合条件未上划导致没有编制问题。
不属实对上划人员编制进行梳理排查,防止人员遗漏,做好垂改工作系统内部的政策宣传、告知和解释。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6日办结。
    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照人员编制台账和2016年2月22日前在编在岗人员名单开展仔细核对,所有锁定人员均已划转到位,不存在遗漏人员。
已办结
2

D3H

A202

3120

500

21

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和四矿路交叉口姚孟电厂南门,姚孟电厂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白龟山水库,污染水源,脏乱差,臭气熏天。平顶山市湛河区该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和四矿路交叉口姚孟电厂南门,姚孟电厂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白龟山水库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涉水排放口共有4个,分别是灰场排放口、脱硫废水排放口(不外排)、雨水排放口(不外排)、行政区雨水排放口。2020年5月25日,该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400755196136Y001P)。灰场排放口排入北汝河,排放规律为连续排放,排量稳定。脱硫废水排放口为内部排放口,主要产生废水为脱硫塔产生的脱硫剂压滤废水,产生量12t/h(间断),废水经脱石膏后输送至脱硫塔作为脱硫塔补水使用,不外排。雨水排放为间歇性排放,雨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作为煤场降尘、道路洒水使用。行政区雨水排放口进入北干渠汇入湛河。2023年12月7日,经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现场实地排查,厂区周边未发现有其他污水管网。
    因姚孟电厂排入洄水渠的循环冷却水温度高于限定温度1—2度,2018年姚孟电厂收到平顶山市政府文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9号),要求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循环冷却塔或整治关闭现有循环水排污口。2019年3月7日,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洄水明渠出水口封闭施工合同》,并于2019年3月15日完成洄水渠封堵断流,不再向白龟山水库排放循环冷却水,封堵位置位于黄河路洄水河桥北侧约30米处,厂内约有100米渠段也已回填,不具备厂内污水排入水库的可能。
    二、经调查污染水源,脏乱差,臭气熏天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6日,湛河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未发现河内有刺鼻气体,但存在少量塑料袋、饮料瓶和树叶等漂浮物。2023年12月6日,河南省平顶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洄水渠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平环监单〔2023〕QT-40)显示其水质不属于黑臭水体。12月7日,姚孟街道办事处联合姚孟电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洄水渠水面漂浮的白色垃圾、树叶等进行清理,已清理干净。
部分属实对洄水渠水面漂浮的白色垃圾、树叶等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管。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2月7日,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对洄水渠水面漂浮的白色垃圾、树叶等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干净。
已办结
3

X3H

A202

3120

500

25

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中段姚电公司回水渠被查处禁止后闲置,形成黑臭河,多年治理收效甚微。回水渠散发刺鼻气体,漂浮塑料袋、菜叶等各种生活垃圾,河中不时排出大量黑水、白水,蚊蝇乱飞,还出现过小孩溺亡现象。平顶山市湛河区该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湛河区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未发现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向渠内排放情况,河内也未出现大量黑水、白水、刺鼻气体及蚊蝇乱飞现象。但存在少量塑料袋、饮料瓶和树叶等漂浮物。2023年12月6日,河南省平顶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洄水渠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平环监单〔2023〕QT-40)显示其水质不属于黑臭水体。为确保周边群众人身安全,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渠两边设置有警示警告标志,目前未发生有小孩溺亡现象。2019年3月7日,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洄水明渠出水口封闭施工合同》,并于2019年3月15日完成洄水渠封堵断流,不再向白龟山水库排放循环冷却水,封堵位置位于黄河路洄水河桥北侧约30米处,厂内约有100米渠段也已回填,不具备厂内污水排入水库的可能。
部分属实对洄水渠水面漂浮的白色垃圾、树叶等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管。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2月7日,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孟街道办事处对洄水渠水面漂浮的白色垃圾、树叶等进行清理,截至12月7日,已清理干净。
已办结
4

X3H

A202

3120

500

12

宝丰县博元世家小区物业从不作为,小区环境脏乱差。平顶山市宝丰县其他污染举报问题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6日,宝丰县住建局、城关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小区进行检查,发现小区内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理不彻底等问题,小区脏乱差问题属实。经走访群众,物业管理还存在飞线充电管理不到位问题。
属实立即对小区杂物、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问题。同时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宝丰县住建局、城关镇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服务合同约定,全面提升小区治理环境。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月9日,宝丰县安居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对小区杂物、卫生死角等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垃圾十余车,规范停放电动车50余辆。同时制止飞线充电的问题,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宝丰县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楠进行约谈,要求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严格履行服务合同约定,全面提升小区治理环境。
已办结
5

X3H

A202

3120

500

73

宝丰县博元世家小区物业从不作为,小区脏乱差。平顶山市宝丰县其他污染举报问题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
    2023年12月6日,宝丰县住建局、城关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小区进行检查,发现小区内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理不彻底等问题,小区脏乱差问题属实。经走访群众,物业管理还存在飞线充电管理不到位问题。
属实立即对小区杂物、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问题。同时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宝丰县住建局、城关镇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服务合同约定,全面提升小区治理环境。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月9日,宝丰县安居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对小区杂物、卫生死角等进行彻底清理,共清理垃圾十余车,规范停放电动车50余辆。同时制止飞线充电的问题,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宝丰县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楠进行约谈,要求其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严格履行服务合同约定,全面提升小区治理环境。
已办结
6

X3H

A202

3120

500

11

舞钢市恒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在线运维单位联合数据造假,烟囱天天冒蓝烟,气味很大并把附近庄稼熏死。平顶山市舞钢市大气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一、经查舞钢市恒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在线运维单位联合数据造假问题不属实。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2024年秋季烧结砖瓦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环委攻坚办〔2023〕5号)要求,该公司自2023年11月15日全面停产,现处于停产状态。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执法人员对舞钢市恒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进行调查。该公司共有南、北两个废气排放口,配套安装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进行了自主验收备案,在线监控与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基础数据库系统联网,排放数据实时上传。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该公司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在线数据进行废气比对检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检测结果和同时段自动在线监控数据结果比对,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9.3.8表2的准确度技术要求;2023年12月8日至9日,环保部门通过两天连续通入标气比对,监测结果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17)示值误差要求。通过检查在线监控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查阅运行维护记录和基站登记备案表,未发现在线监控数据造假情况。
    二、经查烟囱天天冒蓝烟问题不属实。该公司自2023年11月15日执行错峰停产至今。经舞钢市矿建办事处走访周边群众,生产期间未见蓝烟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日常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和企业自行检测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三、经查气味很大并把附近庄稼熏死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6日,接交办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和走访,该公司厂界南侧为河南安钢集团舞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赵案庄王道行矿区200万吨/年开采项目(八台矿);西侧紧邻矿八路,有少量农田(该公司大门口斜对面);厂界东侧和北侧为农田,现农田种植作物均为小麦,长势良好,未见熏死情况。经走访群众,均表示生产期间未闻到异味,未发现附近庄稼被熏死情况, 农村部门未接到“舞钢市恒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气味很大并把附近庄稼熏死”的群众举报和有关线索。
不属实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对照现行环保标准进行自我提升,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舞钢市恒润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在线运维单位联合数据造假问题已办结。要求该公司和负责其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的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漯河运营服务中心对照举报问题,举一反三,对企业管理人员、环保人员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培训,切实提升环保法律意识、敬畏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规范、高效运行维护设施。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日常检查频次,监督、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管理和自我约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二、关于烟囱天天冒蓝烟问题已办结。要求该公司利用错峰停产期间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确保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三、关于气味很大并把附近庄稼熏死问题已办结。要求属地和监管部门及时巡查。该公司复产后,密切关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实时排放情况,查看、关心周边村民农田情况,有效维护保障群众利益。
已办结
7

X3H

A202

3120

500

67

平顶山市汝州市蟒川镇张沟村2组张沟铝矿2号、3号坑,私挖乱采形成含剧毒的大水坑,导致村民无法饮水。平顶山市汝州市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汝州市蟒川镇张沟村2组张沟铝矿2号、3号坑,私挖乱采问题部分属实。张沟村2组张沟铝矿2号、3号坑位于汝州市蟒川镇张沟村西南200米,2016年以前因该地私挖乱采问题突出,汝州市地矿局先后对张某国等12人违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共处以罚款331976.4元。针对非法开采,生态破坏问题,中共汝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时任蟒川镇党委书记彭某俊、地矿局局长倪某国进行诫勉谈话,对蟒川镇分管副职李某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地矿局分管副职卢某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汝州中鑫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原汝州市中铝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并进行生态修复。其中一期龙骨坡治理工程于2018年12月完工,整治矿山面积234亩,种植苗木10000余棵,绿化矿山面积200余亩,整修道路1000余米。二期岗窑洽理工程于2020年12月完工,复耕面积约360亩,新增耕地280余亩。三期唐沟-张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状态。2021年7月5日汝州中鑫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21073110152211),同时编制了《汝州中鑫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汝州市唐沟铝土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恢复方案》,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2023年12月6日,汝州市地矿局、蟒川镇政府对该问题进行联合调查,目前唐沟铝土矿处于停产状态。
    二、经调查形成含剧毒的大水坑问题部分属实。张沟铝矿2号、3号坑总面积约360亩,因降雨和渗水致矿坑内形成大面积积水,积水深约60米,表面看有浅层煤,煤层下面有铝矿石,积水呈褐红色,不具备自然外排条件。2023年12月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坑内的积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编号:DSJCAB21300023)显示:铁、硫酸盐、六价铬、铅、砷、氟化物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PH值、锌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三、经调查导致村民无法饮水问题不属实。2012年,蟒川镇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由于张沟村地势较高,正常水压无法保证供水,加压后易造成管道损坏。2020年11月,该村新打一眼180米的深井,同时修建了800m3的蓄水池,供村内200多户群众吃水。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深井水和群众家中水龙头出水进行取样,检测报告(编号:DSJCAB21300023)显示,水样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部分属实建设一套水处理设施,将矿坑积水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排放至张沟村自然河道。在整改完成前,蟒川镇政府加大对该矿坑积水及居民生活饮用水检测频次,确保群众用水安全;汝州市地矿局加强对该矿的管理,确保汝州中鑫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停产到位。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蟒川镇张沟村2组张沟铝矿2号、3号坑,私挖乱采问题已办结。汝州市地矿局已对张某国等12人违法开采行为进行立案,共处以罚款331976.4元。中共汝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时任蟒川镇党委书记彭某俊、地矿局局长倪某国进行诫勉谈话,对蟒川镇分管副职李某选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地矿局分管副职卢某利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汝州中鑫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原汝州市中铝金华矿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一期、二期生态治理修复,累计整治矿山面积234亩,复耕面积约360亩,新增耕地280余亩,绿化矿山面积200余亩,种植苗木10000余棵。
    (二)关于形成含剧毒的大水坑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张沟村2组张沟铝矿2号、3号坑因长期降雨致矿坑内形成大面积积水,积水呈褐红色。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坑内的积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编号)显示:铁、硫酸盐、六价铬、铅、砷、氟化物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PH值、锌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三)关于导致村民无法饮水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委托河南鼎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深井水和群众家中水龙头出水进行取样,检测报告(编号:DSJCAB21300023)显示,水样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二、下步整改工作
整改目标:矿坑积水处理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整改措施:委托第三方编制专项整改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落实相关整改措施。计划建设一套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需制定设计方案后确定。
整改时限:2024年5月1日前
责任单位:汝州市地矿局、汝州市蟒川镇政府
阶段性办结
8

X3H

A202

3120

500

72

平顶山市垃圾乱堆、乱放、混放或者前分后混,没有做到垃圾分类;泔水横流、随意往下水道倾倒,也有用泔水养殖畜禽;28中学附近,气味恶臭刺鼻;建筑工地未做好覆盖,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大风天气黄土漫天。平顶山市湛河区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2个部分属实、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平顶山市垃圾乱堆、乱放、混放或者前分后混,没有做到垃圾分类问题部分属实。12月10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内五区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已实现垃圾分类覆盖的幸福花苑、龙腾国际、中建七局、地质社区四个分类小区确实存在垃圾乱堆、混放情况。目前,全市建成区共计32.45万户、小区435个,预计2023年前完成前端垃圾分类30万户、分类小区400个,未完成小区35个。我市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已在分类小区投放四分类垃圾桶3223组,提升改造分类投放垃圾亭229个,智能垃圾箱房22个,可回收阳光房7个。通过此次垃圾分类自查同时发现仍有部分工作未做到位。一是部分小区分类垃圾桶摆放位置不合理、不科学、不便民,使周边居民不能便利投放。二是部分小区垃圾分类站点维护监管不及时不到位,存在垃圾桶脏乱、倾倒、拖移、摆放不齐等现象,给正常投放垃圾的居民带来困扰。三是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仍需加强,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尚有不足,导致存在垃圾分类投放不准确和混放现象。
    二、经调查泔水横流、随意往下水道倾倒,也有用泔水养殖畜禽问题部分属实。12月7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排查发现市内五区存在泔水横流、随意往下水道倾倒问题,其中,泔水横流2处,分别为卫东区军港花园、煤化路两处垃圾桶旁泔(污)水横流;泔水随意往下水道倾倒1处,即高新区农家小院门前道路下水道。未发现有用泔水养殖畜禽情况。2023年1至10月份中心城区的各类门店、学校和机关食堂共产生餐厨垃圾约18389.7吨,市内五区共配备各种餐厨垃圾清运车15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餐厨垃圾运往宝丰县平顶山中电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焚烧处理,其余四区均送至叶县的平顶山市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目前,平顶山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厂址位于宝丰县张八桥镇静脉产业园区内,占地26.5亩,总投资2.01亿元,处理工艺:预处理热水解提油+全混厌氧发酵制沼+污水生化处理+负压引风集中除臭+杂物协同焚烧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70吨/日,完全满足市区餐厨垃圾产生需求,目前正在准备提请政府常务会,将市区餐厨垃圾集中送至宝丰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经调查28中学附近,气味恶臭刺鼻问题属实。2023年12月6日,湛河区组织人员对平顶山市28中学周边约100米范围内进行排查,有农业科学院家属院及农业科学院蔬菜种植基地1处,企业4家、住户10余户、空院3处,3家种菜农户、1家养猪农户。其中发现该校南墙外向西约100米,有一个体养殖户,经湛河区北渡街道办事处问询,该养殖户生猪存栏12头,平时使用饲料、粮食、捡拾菜叶等喂养,无养殖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粪便每天清理一次,由村民拉走作为农家肥使用,现场散发刺鼻气味。
    四、经调查建筑工地未做好覆盖,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大风天气黄土漫天问题属实。2023年12月6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湛河区政府对平顶山市28中周边进行排查,发现28中南墙外向西道路两侧存在部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安排执法人员分为白班、夜班,24小时不间断对全市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2023年共排查了134个正在建设和即将开工的工地;2023年1月至11月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81万吨,直接利用了81万吨,资源化综合利用率100%。处理能力达到了平衡。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以来未接到建筑垃圾方面的群众举报件。
    2023年12月6日-7日,市住建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对主城区6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32个在建项目,占比53%,其中14家建筑工地均不同程度存在黄土裸露、道路清扫不彻底等问题,2023年12月6日-7日,平顶山市住建局已对14家存在黄土裸露、物料覆盖不到位、道路积尘等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
部分属实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分类意识,扩大垃圾分类覆盖率。依据《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加大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整治力度,提高城市常态化保洁力度和覆盖面,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住建部门加大各类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平顶山市垃圾乱堆、乱放、混放或者前分后混,没有做到垃圾分类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市自2019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以来,垃圾分类覆盖率逐年提升,由2020年24%提升至2022年82%,2023年预计覆盖率可达到92%。针对幸福花苑、龙腾国际、中建七局等小区存在的垃圾乱堆、混放问题,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重新分拣投放,同时已对该区域群众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关于泔水横流、随意往下水道倾倒,也有用泔水养殖畜禽问题已办结。针对平顶山市卫东区、高新区泔水横流、泔水随意倾倒问题,已组织环卫工人清理,截至12月11日已清理完毕,同时加大对卫东区、高新区涉事区域周边群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加快推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分类处理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同时,依据《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加大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整治力度,提高城市常态化保洁力度和覆盖面,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三)关于28中学附近,气味恶臭刺鼻问题已办结。12月7日,个体养殖户存栏的12头生猪已全部售卖,养殖设备、建筑已自行拆除,截至12月7日,已拆除到位。
    (四)关于建筑工地未做好覆盖,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大风天气黄土漫天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6日-7日,平顶山市住建局对14家存在黄土裸露、物料覆盖不到位、道路积尘等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目前黄土裸露、物料覆盖不到位、道路积尘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12月6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湛河区政府已对平顶山市28中周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当日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确保城市及周边安静、整洁。
    二、处理情况
    (一)12月6日-7日,平顶山市住建局已对14家建筑工地下达了《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
    (二)12月7日,个体养殖户已自行拆除养殖设备、建筑。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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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瑞集团汝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多次被环保系统处罚,但最终落实都是草草了事,相关技术专家介绍,只要天瑞煤焦化公司在生产,就只能填假数据,否则只能停产;2.天瑞集团云阳铸造有限公司存在虚假申报450立方米锰铁生产项目,多次更名逃避处罚;3.天瑞集团旅游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尧山镇征地近千亩,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挖山造墓公开销售,造成极大的环境破坏;4.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2003年火车车轮项目未批先建,手续不全;5.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兴办企业为名,违反国家相关库区、耕地管理规定,占用距离水体20米左右的库区数十余亩耕地,建设董事长李留法家族私人墓园安葬其父母。请求彻查。平顶山市汝州市、鲁山县其他污染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3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调查天瑞集团汝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多次被环保系统处罚,但最终落实都是草草了事,相关技术专家介绍,只要天瑞煤焦化公司在生产,就只能填假数据,否则只能停产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以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累计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6次,累计罚款金额299.4万元,违法问题已整改到位,罚款已缴纳,案件均结案。2023年12月7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装煤、推焦、焦炉烟囱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调查,通过检查在线设施运行状况、历史监测数据、运行维护记录、登记备案参数,并对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持续通标气检验,未发现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现象,不存在数据造假。该公司主要排放口5个,安装5台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其中1台在线监测设施因生产设备长期停运,于2023年2月12日向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申请报停至今,其余4台正常运行,各排放口产生污染物经自动检测设备取样分析,不存在手工填报数据。因焦化行业工艺特殊性,自焦炉升温投入生产后不能停产,一旦停产会造成焦炉内部耐火砖开裂,导致焦炉报废。
    二、经调查天瑞集团旅游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尧山镇征地近千亩,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挖山造墓公开销售,造成极大的环境破坏问题部分属实。天瑞集团旅游有限公司鲁山县佛祖山极乐园公墓于2023年4月1日获得《公墓经营许可证》(平墓经〔2023〕12号),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环评、土地手续齐全,2023年12月6日,经鲁山县民政部门现场检查,鲁山县佛祖山极乐园公墓仅建有展示公墓,占地约1.8亩,经鲁山县自然资源、林业部门确认,该公墓无超批准建设面积建设行为,不存在挖山毁林情况。
    三、经调查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2003年火车车轮项目未批先建,手续不全问题不属实。经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调查,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火车车轮项目实为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重载高速配套合金钢配件(扩建)项目,该项目手续齐全,并于2009年10月因生产技术原因停产至今。
    四、经调查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兴办企业为名,违反国家相关库区、耕地管理规定,占用距离水体20米左右的库区数十余亩耕地,建设董事长李某法家族私人墓园安葬其父母问题部分属实。举报的墓穴位于鲁山县库区乡白沟村张家庄组后岭岗,墓穴距水库水面最近约131米,与自北向南流入昭平台水库支流的河道约70米,2012年墓穴四周建有围墙,围墙内未见其它建筑,围墙内绿化面积约12亩。经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该地块为特殊用地,不属于耕地范围。经鲁山县水利局认定,该墓地对昭平台水库没有影响。
    五、经调查天瑞集团云阳铸造有限公司位于南阳市,不在平顶山市辖区,已按程序转南阳市进行查办。
部分属实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发现违法问题依法处理。鲁山县民政局、属地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严禁超范围、超地界建设公墓。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天瑞集团汝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多次被环保系统处罚,但最终落实都是草草了事,相关技术专家介绍,只要天瑞煤焦化公司在生产,就只能填假数据,否则只能停产问题已办结。2021年以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累计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处罚6次,累计罚款金额299.4万元,违法问题已整改到位,罚款已缴纳,案件均结案。2023年12月7日,生态环境部门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装煤、推焦、焦炉烟囱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历史监测数据、运行维护记录、登记备案参数,并对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持续通标气检验,未发现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现象,不存在数据造假。
    (二)关于天瑞集团旅游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尧山镇征地近千亩,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挖山造墓公开销售,造成极大的环境破坏问题已办结。天瑞旅游集团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佛祖山极乐园公墓项目取得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林业厅的有关批复,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占地150亩,已建成用于展示的墓穴全部在平地上,没有毁林和挖山,不存在环境破坏,现已停止建设。
    (三)关于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2003年火车车轮项目未批先建,手续不全问题已办结。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火车车轮项目实为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重载高速配套合金钢配件(扩建)项目,该项目手续齐全,2009年10月因生产技术原因停产至今。
    (四)关于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兴办企业为名,违反国家相关库区、耕地管理规定,占用距离水体20米左右的库区数十余亩耕地,建设董事长李某法家族私人墓园安葬其父母问题已办结,经自然资源部门认定,占用墓穴的地类为特殊用地,不属于耕地类型,墓穴距水库水面最近约131米,与自北向南流入昭平台水库支流的河道约70米。经鲁山县水利局认定,该墓地对昭平台水库没有影响。
    (五)关于天瑞集团云阳铸造有限公司存在虚假申报450立方米锰铁生产项目,多次更名逃避处罚问题。该企业属于南阳市南召县,不在平顶山市管辖范围,已按程序转南阳市进行查办。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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