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4批)
来源:平顶山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浏览

第四批 2023年12月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A

2023

1125

0030

平顶山天安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表塌陷、废水直排、大气污染。

平顶山市卫东区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4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和环评批复等证照。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出具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井下测量报告显示,矿井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载明范围之内,未发现超层越界现象。
    二、经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造成地表塌陷问题属实。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采用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全部采用垮落法管理采空区顶板。采用该采煤技术,开采过程中会造成动采区域地表沉陷。2023年,经平煤集团“三下”办(生产处、地测处、房地产公司)与塌陷涉及村庄实地测量、协商后,认定卫东区麦季受损面积1449.64亩,秋季受损面积1716.79亩。
    三、经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废水直排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日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矿井水和日常生活污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矿井水实际最大涌水量为10000立方/天,煤矿建有矿井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5000立方/天,处理后的水主要用于井下生产、澡堂、宿舍、办公楼等日常用水,能够满足日常生产废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最大产生量约1600立方/天,生活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立方/天,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供给八矿选煤厂、八矿动力煤洗煤厂、矸石山,用作绿化喷淋、日常洒水等。
    四、经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大气污染问题不属实。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矿区内主要产尘点有原煤装车点、煤矸石山、翻矸点、锅炉等。其中:原煤装车点安装有喷雾设施抑尘;煤矸石山已生态修复完毕;翻矸点建有全密闭大棚、设置有喷雾装置,密闭大棚门口装有车辆冲洗设施,道路全部硬化。现有的2台锅炉均为15蒸吨/时天然气锅炉,根据2023年10月09日河南永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FJC-WT23E090404),其氮氧化物符合《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要求企业严格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确保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产资源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2、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要求尽快对受损主体进行年度经济补偿,并做好后续各年度补偿工作。待采面结束稳定后,进行土地生态修复;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审核验收工作。
3、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规定,做到废水不外排;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4、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类扬尘管控措施,加强燃气锅炉管理,实现废气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8日阶段性办结。
    一、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已办结。经全面排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各种证照齐全,资质材料合格。要求企业严格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确保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造成地表塌陷问题已办结。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文件执行,分别在每年麦、秋两季由集团公司统一据实补偿。并与受损村庄签订了塌陷地补偿协议书、房屋维修补偿协议书。(截至2023年11月,已对804户,麦季受损面积1449.64亩,累计补偿到位1274990.4元。秋季受损面积1716.79亩,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偿金正在办理转账手续中,到账后由受损村庄集体研究后分户发放)。因上述区域正处于回采阶段,待回采结束、采面稳定后,再按照要求对塌陷区域进行土地修复。
    三、废水直排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水厂设施正常运行,台账齐全,能够严格做到废水循环利用,杜绝废水外排。下一步将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废水日常管理,确保处理水厂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处理、使用台账清晰,严格做到废水全部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2023年11月30日,卫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开展监督性检测,预计7个工作日完成。
    四、大气污染问题已阶段性办结。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各项控尘措施落实到位,所使用锅炉符合《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排放标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指导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控尘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2023年11月30日,卫东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开展监督性检测,预计7个工作日完成。

阶段性办结

2

D3HA

2023

1125

0008

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老庄村二龙山,于女士从2023年3月开始以该地是取土点为由挖山,挖掘机施工时扬尘很大。

平顶山市鲁山县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
    一、经查于女士从2023年3月开始以该地是取土点为由挖山问题属实。反映的于女士系鲁山县祥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受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负责汝方高速ZH-2项目土石方工程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系现场取土事项的协调人。
    二、经查挖掘机施工时扬尘很大问题属实。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松动的土石裸露、取土后的裸露表层没有覆盖、未设置防扬尘设备,大风天气扬尘污染严重。同时,调查组对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

属实

严格落实取土相关要求,许可证到期后,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到位;对取土过程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严防扬尘污染。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8日办结。
    一、于女士从2023年3月开始以该地是取土点为由挖山问题已办结。鲁山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严格落实取土相关要求,并按照《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措施进行复垦。
    二、挖掘机施工时扬尘很大问题已办结。2023年11月26日,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汝方高速ZH-2项目部2工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对暂不施工区域,进行覆盖处理,严禁裸露;施工时,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除尘降尘设备。11月27日,裸露土石已全部覆盖,配备洒水车1台,雾炮3台已到位。



3

D3HA

2023

1125

0030

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田磊洗渣厂,洗煤水直接排放河沟内,废渣倒在该厂周边。

平顶山市宝丰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一、经查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田磊洗渣厂洗煤水直接排放河沟内问题部分属实。企业涉及废水为洗渣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宝丰县鑫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有1座1800立方米循环水池,日生产最大用水量为1000立方米,能够满足生产日处理需要,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经现场核查,该厂工人洗澡水、洗衣水等部分污水通过排水沟直接排至厂区外部排洪沟。
    二、经查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田磊洗渣厂废渣倒在该厂周边问题属实。举报的田磊洗渣厂随意倾倒废渣问题,实为与田磊洗渣厂同一院内的宝丰县六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停产前时堆存的原料,约1000吨煤矸石,现场发现防尘网破损,未发现周边其他随意倾倒废渣现象。2019年,宝丰县六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后至今未生产,目前设备已被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

属实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废水不外排;要求企业消除污染,严禁露天堆放,今后生产活动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原辅材料全部入棚。

    经调查处理,该举报件已于2023年11月27日办结。
    一、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田磊洗渣厂洗煤水直接排放河沟内问题已办结。宝丰县鑫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外排管道已拆除,同时新建1座20m³生活污水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11月28日,沉淀池已建成,生活污水不再外排。
    二、平顶山市宝丰县闹店镇田磊洗渣厂废渣倒在该厂周边问题已办结。宝丰县六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不具备生产能力,且常年无法联系企业人员。为此,宝丰县组织10余辆铲车、出动40余人,将六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停产前的煤矸石清运至料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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