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文瑶)8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并讲话,副主任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徐延杰及秘书长赵会杰出席。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少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昶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林海列席会议。
会议对《平顶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通过了《平顶山市农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关于平顶山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平顶山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我市养老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张明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人大贡献。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强化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广泛凝聚代表智慧力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持续开展好“学标杆、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出新出彩业绩更好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