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文瑶)根据市委部署,十届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月17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巡察反馈和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强调,要严肃认真进行反馈,原原本本、一针见血地向被巡察党组织指出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讲什么问题,有多少问题就讲多少问题,确保一一整改到位。
1月22日至25日,1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司法局党委和10个县(市、区)的50家政法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提级巡察县(市、区)政法系统的巡察组,还向各县(市、区)党委、政法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通报了巡察当地政法系统发现的主要共性问题。
反馈指出,全市政法系统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举措,在“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经过教育整顿这一“政治大考”后,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干部能力作风持续转变、执法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取得了激浊扬清、夯基固本的积极成效。
反馈严肃指出了各政法部门和单位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措施不实,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办法不多;落实政治轮训要求不扎实。部署推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存在“中梗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不严不实,落实“三个规定”不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禁而未绝,“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履职尽责不力,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成效不够明显。主要表现在: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力度不够,重点领域治安排查管控不严密,案件侦办效率不高,常态化扫黑除恶抓得不紧;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足,对行政执法主体监督检查力度较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涉企案件审执质效仍待提升。三是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要求不彻底,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筑得不牢。主要表现在: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机制运行不顺畅,政治督察开展不实;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政法各单位沟通协作配合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廉政谈话等工作抓得不紧。队伍建设存在较多短板,落实员额退出管理规定不到位;开展素质强警、暖警爱警效果不佳。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十项重点工作”、省委提出的“五个坚持不懈要求”,不断夯实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不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水平。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三零”平安创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筑牢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不懈推进素质强警、暖警爱警,在提升专业化水平上久久为功,在健全保障机制上力求实效,以过硬本领和优良作风扛稳重担。
反馈强调,要在巡察整改上较真碰硬,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一把手”是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根源,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反馈要求,有关责任部门要同向发力推动问题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盯住重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派驻机构要抓好驻在单位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推动巡察整改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巡察机构要履行好统筹督促、汇总分析职责,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反馈强调,各县(市、区)党委要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任务;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持续传导责任压力;统筹抓好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巡察期间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