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文瑶)12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秘书长赵会杰参加。
会议听取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
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2月26日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部分驻平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不驻会委员述职,听取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