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亮“任务码”谢绝入企 我市推行涉企检查新规
作者:田秀忠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5-12-29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田秀忠)12月25日,从市发展改革委传来消息,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12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的公告》,标志着旨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扫码入企”制度在全省落地实施,意味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入企时不按规定出示“任务码”将被“拒之门外”。

新修订的《河南省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进入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进行行政检查的,应当执行扫码入企制度,将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按照规定上传至信息系统;推行综合查一次,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据市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监督局负责人李万里介绍,省营商环境扫码入企监测管理平台自1223日起上线运行。该平台建立了双向规范与监督机制: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检查、调研走访等入企活动,必须通过平台生成并出示任务码,执行扫码入企程序,确保检查行为透明、可追溯;另一方面,全市经营主体可通过豫企码小程序便捷申领专属企业码。当入企人员未按规定出示任务码时,企业有权拒绝其入内。平台还畅通了企业监督投诉渠道,对违规入企行为,企业可通过豫企码小程序进行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将由纪检监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依规核查处理。

这一制度设计,将综合查一次、联合抽查等要求融入数字化管理,旨在切实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为经营主体营造安静、安心生产经营的环境,是打造法治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李万里表示,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分类实施赋码、强化调度督导等措施,全力推动这一政策落地。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超过2.7万家企业的赋码入库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完成了平台账号分配,为扫码入企制度全面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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