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有保障 让政策更透明 市民政局公布社会救助有关事项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8-29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杨岸萌)8月28日,从市民政局传来消息,为畅通救助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市民政局公布了关于社会救助的有关事项,包括救助措施、救助标准、申请渠道以及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说,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我市群众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经审核符合条件,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等5类救助政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45元/45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临时救助是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给予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可享受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相应的救助政策。

若基本生活遇到困难可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救助服务电话咨询。平顶山市民政局救助热线:4976652。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服务热线:汝州市6058720、15738188207,舞钢市8207001,宝丰县7065515,郏县5176815,鲁山县5082003,叶县6117208,新华区6155867,卫东区3992811,湛河区6155689,石龙区7063382,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667981,高新区3987223。

另外,为纠治低保救助资金发放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市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497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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