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代诺)3月29日,市财政局召开2024年绩效自评布置暨培训工作会。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及市财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单位人员300余人参加培训。
这是为做好我市市级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而开展的一次重要培训。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效自评工作是发挥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环节。
评价对象主要有两种。一是绩效自评,包括项目自评和部门整体自评。项目自评评价对象为2023年度市级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支出(含年初结转项目支出、追加调整项目支出、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其中,市级资金用于中央、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配套的,按照上级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要求,随中央、省级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不再列入本次评价范围,但需将向上级报送的绩效自评表报市财政局备案。部门整体自评评价对象为2023年度市级财政批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所有市级部门的全部预算支出,包括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整体预算资金(含二级单位)。二是项目部门评价,评价对象为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重点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原则上应以5年为周期,要实现部门评价重点项目全覆盖。
为切实提高自评工作质量,会议邀请预算绩效管理行业专家、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罗晨阳博士运用具体案例,对绩效自评实务操作进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