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蔡文瑶)11月20日,从市人社局传来消息,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催生更多经营主体,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第六批平顶山市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基地和项目可在12月8日前通过所在县(市、区)人社局或平顶山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报名。

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请条件:依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运营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入孵创业实体不少于20个;以创业者或初创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服务功能和孵化档案完善,有独立的服务大厅和专业的创业服务人员;有明确的孵化管理制度(入园和出园条件、孵化年限等),创业实体进入和退出通畅;创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大众创业优秀项目报名条件:2018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符合平顶山市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创业项目优先;创业团队优秀,团队主要成员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至少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市级大众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优秀项目申报工作采取自主申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市人社局组织评审认定3个程序进行。确定入选的优秀项目,将享受2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确定入选的示范基地,将享受30万元奖补资金,相关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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