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代诺)5月5日,从市财政局传来消息,为降低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农民的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市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623万元。补贴资金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等。
为将补贴资金规范及时发放到位,市财政局制定了实施方案,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从规范发放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要求各地加强补贴资金的审核监管和信息公开公示,将补贴到户的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种粮农民切身利益。
方案要求,补贴资金于5月25前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其间,将实行补贴兑付情况通报制,对兑付工作进展缓慢的适时开展约谈;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补贴兑付的,将视程度提请有关部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