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鹏飞)2月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军、荆建刚、丁国浩、董汉生、马军义、李玉洁及秘书长赵会杰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议案、名单、报告等,决定将这些议题内容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
根据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日程,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市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审议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