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平顶山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生产供给继续恢复,消费品市场运行稳中有进。
一、消费品市场活力增强
1-8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0.42亿元,同比增长3.0%,增速高于全省(1.5%)1.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7位。
8月当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26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7月5.2个百分点。
二、限上单位引领消费作用显著
1-8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0.84亿元,同比增长15.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94.77亿元,同比增长18.3%;乡村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6.06亿元,增长16.9%。按消费类型分,限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207.52亿元,同比增长17.8%;限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23.31亿元,同比增长20.5%。 按行业分,限上批发业零售额32.26亿元,增长36.2%;零售业174.02亿元,增长14.9%;住宿业1.67亿元,增长20.2%;餐饮业22.89亿元,增长20.3%。
三、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有所增长
1-8月,商品零售增势保持良好,其中限上单位居民生活用品稳定增长,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22.1%,饮料类增长24.9%,烟酒类增长26.5%,中西药品类增长47.9%。
消费升级类商品有所增长,1-8月,限上单位日用品类增长19.0%,五金电料类增长42.7%,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1.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12.8%,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长20.1%,二手车增长366.3%。
四、六区消费增长快于六县市
1-8月,全市所辖县(市、区)中,六区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长3.2%,比六个县市高0.2个百分点。县(市、区)中高于全市平均增速有8家,分别是鲁山县、新华区、卫东区、高新区、郏县、湛河区、宝丰县、叶县,同比增长速度分别为3.4%、3.3%、3.3%、3.2%、3.2%、3.1%、3.1%、3.1%。
平顶山市2022年1-8月各县(市)区零售额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