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显成效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17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安居保障、服务民生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制定了《关于落实阶段性政策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平公积金〔2022〕5号)。政策出台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

2022年12月底前,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即可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至目前,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0个,累计缓缴职工人数11194人,累计缓缴金额2934.08万元。

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政策执行情况

2022年12月底前,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职工,可按一年的实际房租费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由每户每年1.56万元提高至2万元。

截至目前,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数2946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实际累计租房提取金额6093.21万元。

三、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政策执行情况

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征信逾期记录。认定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截至目前,累计确认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笔数650笔,累计确认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11000万元,累计确认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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