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10-11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