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通告
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要求,全面落实惠民助企政策,现就平顶山市市区(不含石龙区,下同)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活动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在我市市区内购买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缴纳契税的自然人和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方式。契税补贴直接发放至纳税人账户或者申报人本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三、补贴时限和标准
(一)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二)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三)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为提高办事效率,契税缴纳采取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一)网上办理
1.手机下载“河南税务”APP,登录注册成功后按照操作流程缴纳契税,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ythclient/mh.html登录注册后,按照操作流程自行申报缴纳,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凭证。
(二)现场办理
为节约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在市区设立23个受理点,纳税人可就近办理。一手房契税缴纳全市各网点均可办理,二手房契税缴纳须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区划 | 名称 | 具体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新华区 | 新华区行政服务中心 | 建设路与春晖路交叉口西南角 (春华·国际茗都一楼) | 张琦 | 0375-2921028 |
新华区税务局 光明路办税服务厅 | 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 新华区医院北200米 | 张旭晴 | 0375-2691058 | |
豪景湾售楼部 | 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东700米路北 | 刘迎涛 | 0375-3388888 | |
蓝宝湾售楼部 | 曙光街西段路南,区住建局东 | 李军 | 0375-2100000 | |
常绿北宸上苑售楼部 | 平安大道与稻香路交叉口西100米 | 王国锋 | 0375-4567777 | |
鹭洲首府售楼部 | 建设路西段路南,中央花园以西, 春华国际以东 | 王东涛 | 0375-2569999 | |
卫东区 | 卫东区行政服务中心 | 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卫东区政府院内) | 张彦君 | 0375-3992680 |
卫东区税务局 矿工路办税服务厅 | 矿工路中段139号(三中对面) | 宋军锋 | 0375-3980021 | |
明珠世纪城二期售楼部 | 平安大道与开源路交叉口北300米 | 周红宇 | 0375-2116888 | |
新景桂园售楼部 | 东安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北200米 | 瞿遂欣 | 0375-8907777 | |
常绿东风宸苑售楼部 | 开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100米 | 杭英 | 0375-4563333 | |
湛 河 区 | 湛河区行政服务中心 | 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南150米 (湛河区政府院内) | 顾钰玮 | 0375-7671071 |
湛河区税务局 中兴路办税服务厅 | 中兴路南段19号院(联通大厦南) | 卢迪 | 0375-2991700 | |
湛河区住建局一楼 | 和顺路中段火车站东100米路南 | 朱诗远 | 0375-4992567 | |
中骏世界城售楼部 | 和顺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300米 | 蔡武杰 | 0375-8958888 | |
建业城售楼部 | 开源路与湘江路交叉口西300米 | 贾同辉 | 0375-3381111 | |
臻悦府售楼部 | 诚朴路南段路东 | 吕一楠 | 0375-3383333 | |
示 范 区 |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原市行政审批大厅) | 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 | 王宇阳 | 0375-2692252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清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100米 | 岳立刚 | 0375-8952022 | |
中储和悦府售楼部 | 平宝大道与吉祥路交叉口西南角 | 隋娟 | 0375-2899999 | |
常绿林溪宸苑售楼部 | 龙翔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150米路西 | 董明佳 | 0375-4569999 | |
高 新 区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建设路东南段青桐路女贞街16号 | 辛巍伟 | 0375-3988090 |
碧桂园凤凰城售楼部 | 神马大道与开发二路交叉口西500米 | 孔孟桥 | 0375-6159999 |
(三)所需资料
1.自然人纳税人。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等。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等。
2.企业纳税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3.二手房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不动产权证,原不动产所有人身份证,适用相关税种差额征收或据实征收方式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凭证等资料。
上述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若代办,需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本人名下的云闪付、有效使用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税款。
(四)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
纳税人类型 | 房屋类别 | 房屋面积 | 税率 |
自然人 | 家庭首套住房 | 90㎡及以下 | 1% |
90㎡以上 | 1.5% | ||
家庭二套住房 | 90㎡及以下 | 1% | |
90㎡以上 | 2% | ||
三套(含)住房以上 | 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9月1日之前的 | 4% | |
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9月1日(含)之后的 | 3% | ||
其他商品房 | 4% | ||
企业 | 住房 | 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9月1日之前的 | 4% |
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9月1日(含)之后的 | 3% | ||
其他商品房 | 4% |
(五)纳税人申报缴纳指南
新建商品房:建议纳税人尽可能采用手机或网上办理的方式申报缴纳契税,或到就近受理点现场办理。
二手房:纳税人须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大厅)现场办理。
(六)购房发票补充说明
购房发票要求正式发票,凭预付款发票(发票票面信息不含增值税税额)缴纳契税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五、补贴资金申报发放
(一)纳税人通过网上或现场缴纳契税后,需7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补贴受理窗口现场申报补贴,7日内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
(二)申报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银行卡不包括信用卡)、身份证件(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的原件和本人(含受托人)联系电话。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7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或者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六、工作时间
契税补贴期间,6月份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端午节(6月22日)休息一天,其他节假日及周六周日不休息。7、8月份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七、咨询电话
契税征收:0375—2692252 补贴发放:0375—2219099
八、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九、本通告解释权归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