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2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7日
平顶山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链条逐步完善,产业发展稳定向好。全市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培育1—2家10亿元以上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1—3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装备和绿色设计产品;培育市级创新平台5个,争创1—2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二、重点领域
(一)工业固体废物。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有价组分提取研发利用技术,提升综合回收率,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宽煤矸石、粉煤灰应用领域,研发应用煤矸石制发泡陶瓷、土壤改良增肥等技术。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农业固体废物。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废旧地膜回收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废旧地膜回收率分别保持在93%、90%以上。积极布局建设生物基新材料领域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再生资源(再生金属资源、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旧纺织物等)。健全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物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再生利用技术水平。有序发展再生钢产业,推进废钢资源高质高效利用。到2025年,再生资源利用总量超过2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四)废动力锂电。加强废旧电池再生利用先进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依托重点企业实施动力锂电池再生利用示范工程,扩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五)建筑垃圾。依托静脉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就近就地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资源化产品。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六)其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泥、废旧电子电器等)。推广生活垃圾智能分拣、裂解气化、无氧热解等高效技术装备。推广利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建材利用等方式处理污泥。提升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和高值化利用水平。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三、主要任务
以创建“无废城市”为抓手,全力推进固体废物规模化、高值化利用,促进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创新升级、制造升级、集群集聚、绿色发展。
(一)推进创新升级。培育一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建设高层次创新平台和集聚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争创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加强创新型人才引进,加大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家、技术专家、工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推进制造升级。加大矿渣微粉处理、移动式建筑垃圾、建材压块成型等智能化成套装备的示范应用。提高再生金属熔炼设备、废旧电子电器智能拆解装备、废旧塑料破碎清洗分选造粒一体化生产线水平。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集群发展。鼓励试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揭榜挂帅”制度,引进重点技术、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循环再生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等特色园区,积极推进叶县新能源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中原(汝州)报废汽车再制造等专业园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创“无废城市”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