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平政办〔2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构建绿色、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助推实施“双碳”战略和鹰城现代化实践,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规划引领

力争“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占比由46%提升到55%,新能源消纳占比由21%提升到30%以上,明显高于全国、全省“十四五”规划水平。

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发展主要目标

  

 

2023年

2025年

1 煤电清洁发展

 1.1原煤产量

万吨

3600

3500左右

 1.2煤炭储备能力

万吨


70

 1.3火电装机

万千瓦

482

基本稳定

 1.4火电发电量

亿千瓦时

174.4

基本稳定

2 新能源储能发展

 2.1新能源总装机

万千瓦

420

600

 2.2新能源装机占比


46%

55%

 2.3新能源发电量

亿千瓦时

58.2

82

 2.4新能源发电量占比


25%

32%

 2.5新型储能装机

万千瓦

15.76

100

3 能源消费

 3.1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240

264

 3.2新能源消纳占比


22%

31%

(全国20%全省23%)

 3.3天然气消费量

亿立方米

4

6

二、调整重点任务

(一)推动煤电清洁生产。推动中国尼龙城2×66万千瓦热电等容量替代项目建设;完善提升鲁阳电厂2×103万千瓦机组、姚孟电厂2×63万千瓦机组深度供热改造,形成全市三大电源、热源中心。推进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3500万吨左右。加大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在平顶山矿区开展地面抽采井先导性试验,推进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开发项目。

(二)大力发展新能源。重点在叶县、宝丰县、汝州市、郏县等地推进1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实施,到2025年,力争新增并网风电装机120万千瓦总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鼓励重点能源企业参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分布式光伏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荒山荒坡合理开发利用,谋划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探索推动“光伏+”基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新增光伏并网容量100万千瓦以上,总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三)加快建设新型储能基地。争取储能项目在源网荷侧应用场景规模化、多元化。以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平发集团为龙头做大储能材料和电池产业,完善储能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以重点项目带动储能产业发展。全市拟建盐穴储气项目3个,总投资超100亿元;新型储能项目10个,总规模约120万千瓦,总投资超60亿元,2025年并网规模力争超过100万千瓦。

(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坚强智能电网。建立市县一体、政企协同、科学高效的电网建设协调机制,积极推动主网架优化提升工程,加快陕皖特高压、500千伏墨公扩、香山扩、鲁山抽蓄送出等输变电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市域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新能源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电网安全保供、供电质量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五)大力发展抽水蓄能。规划开发鲁山杜鹃岭抽水蓄能电站、汝州龙凤山百万千瓦级抽水蓄能电站,在鲁山县、汝州市、舞钢市等区域规划建设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

(六)增强天然气安全供应能力。发挥盐穴资源优势,加大天然气气源引进力度,强化气源保障,减少天然气供应层级,推动居民用气保量保价、工商业用气稳步降价。“十四五”末全市天然气使用量达到6亿立方米以上。

三、具体工作举措

(一)积极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降低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用电成本。重点推进中国尼龙城和平煤神马集团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做实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

进一步完善中国尼龙城增量配电网与储能设施,以尼龙建投为龙头,加大开发力度,2025年和2026年分别新增200兆瓦和300兆瓦风电光伏装机。

平煤神马集团编制完成《增量配电网实施方案》,开展增量配电网区域划分和供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工作,制定支持三代半导体材料产业园降低用电成本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同步完善配电网和储能电站,推动250兆瓦风光电项目尽快落地。

(二)建设国家级风光储实证实验平台(平顶山基地)。充分发挥我市地理气候等自然区域优势、新能源及储能上下游产业基础雄厚等产业优势和在河南电网中的枢纽作用,高水平规划建设国家级风光储实证实验平台,带动我市新能源相关产业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证实验平台项目估算总投资57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约70万千瓦,风电约30万千瓦,初步规划布置实证实验方案约530种,选址位于宝丰县、汝州市、鲁山县、卫东区等地。一期工程选址位于宝丰县,面积约2万亩,计划2024年年底前开工。

(三)新能源开发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强化新能源资源开发市级规划统筹和优化资源配置,优先支持能够投资拉动我市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企业。提高新能源项目库分级管理水平,结合入库项目成熟度,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发展思路,分批推进、分步实施,加快推动我市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纳入本意见的重大能源工程项目,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审批、财政等部门,保障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土地利用、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并加强指导服务。加强重点能源项目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实施进展,积极协助解决各种问题。加强能源项目全程管理,防止违规建设,保障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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