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平高集团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29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平高集团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意见

平政20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构筑现代产业新高地、打造新型能源城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目标和“十大战略”任务的重要举措。平高集团作为我市新型能源产业骨干企业和我国电工行业重大技术装备支柱企业,拥有领先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突出的产业发展潜力,在稳增长、保就业和引领产业链、供应链向中高端迈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平高集团科技创新、设备创新和工程管理优势,加快新型能源城建设,助力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就支持平高集团高质量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书记楼阳生莅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及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突出规划统领、政策引导、资源整合、上下合力、政企联动、多元支撑,形成市委、市政府与平高集团战略融合、规划契合、路径吻合、产业耦合、资源聚合、机制配合的工作局面。

(二)基本原则。聚焦创新发展,致力服务国家“双碳”战略落地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持专业专注,不断巩固提升电工装备产业领域独特竞争优势“基本盘”。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布局新能源、综合能源、电力储能等能源系统服务领域,着重孵化打造智慧能源价值创造“新空间”。

(三)发展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十大省部级专业实验室为基础,高标准筹建“开放型、共享型、专业化、市场化”智慧能源科创平台,打造以“一平台两中心三院十所一基地”为核心的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创新“策源地”。做强装备制造产业,优化整合资源配置,推动高压电器、配电网、零部件制造、电工元器件及新型电工器材等业务规模化、高端化、特色化,进一步扩大国内电气一次设备龙头领先优势。做优集成增值服务产业,发挥装备制造产业优势,着力提升国内外电力工程总包、工程全过程咨询、设备全寿命周期服务等系统集成能力,打造国内一流“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做大战略新兴产业,聚焦智慧能源、数字赋能等业务,成立新兴产业创投融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三大拓展平台,着重实施投资、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化”商业模式,深度参与新能源、电力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领域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推动平高集团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新增各级资产证券化企业3家,搭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科创平台5家,引进高端人才100人,营业收入超400亿元,利税总额超50亿元,实现核心技术一流、经营实力一流、产品服务一流、公司治理一流、人才团队一流、品牌价值一流“六个一流”。

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一)充分发挥政府高端智库咨询及产业政策引领作用,成立由知名院士、专家牵头的智慧能源产业战略咨询委员会,统筹指导我市能源服务和电工装备领域的政策研究、战略规划、科技合作、产业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充分发挥我市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强强联合、共同支撑作用,推动成立智慧能源产业联盟,加强资源聚合、整合,突出产业强链、补链,支持平高集团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助力我市能源服务产业全链条、规模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支持平高集团能源服务产业配套资质(工程总承包、电力承装、电力设计等)加快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支持打造智慧能源创新高地

(一)支持平高集团应享尽享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支持平高集团所属单位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为我市培育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头部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支持平高集团创建省级智慧能源产业研究院,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场地、资源、经费等政策支持,鼓励开展基础前瞻性技术攻关和重大关键产品研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支持推动平高集团与更多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支持平高集团积极参与省实验室体系重塑重构,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联合体,提升技术原创和成果转化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支持平高集团与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建立工作组和定期联系机制,提升科技创新供给合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组织发起高规格电工产业创新论坛,强化平台作用,发挥平高集团产业带动作用,吸纳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来平,推动产业对接和落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为平高集团首台(套)产品及系统示范应用提供场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对行业前景好的项目,推动成立专业科技型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支持平高集团申报或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申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多项“卡脖子”技术列入国资委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支持参与新型能源城建设

(一)支持平高集团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平高集团参与新型能源城建设,为建设中部地区重要新型综合能源基地贡献力量。鼓励平高集团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合作、优势互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鼓励平高集团参与节能降碳改造和能源托管。鼓励平高集团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能源托管服务合作,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支持平高集团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平高集团与国内外知名企业以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电化学储能电池、先进智能制造等重大产业投资项目,打造战略全局性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常态化沟通、督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平高集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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