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服务型执法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让行政指导成为执法的亮点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案情简介

2024年1月份,有多起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的投诉,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了调查拖欠原因,强调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及时联系了被投诉单位进行行政指导。2024年1月9日,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当面对被投诉单位进行行政指导,向被投诉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反馈了投诉问题,并对相关法律规定和违法后果具体进行行政指导: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职工工资。二、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你单位账户资金应当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否则将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三、你单位涉及的劳动保障违法问题,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会受到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并会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进行公示。

通过行政指导,被指导单位对拖欠工资违返的法律规定及不利后果有了清醒认识,表示积极配合劳动监察工作,随后该单位报送书面材料解释了拖欠的原因、信访维稳和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

对投诉人反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投诉人表示没有异议。

二、典型意义

行政指导是是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的体现,是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要求。我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把行政指导的服务功能贯彻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过服务型执法和柔性执法,使行政相对人充分了解法律的规定和面临的法律风险,使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行政执法,在尽早改正和预防违法行为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手执法,一手服务,行政指导已成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常态化的亮点措施,较好保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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