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主题分类
- 草案及说明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一、起草背景
行政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制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对审批事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其书面承诺在办理部门作出办理结果前补齐或补正的,政务服务窗口可先行受理,依法向申请人出具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补交期限。建立容缺受理制度是推行“五减一优”,践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我省制定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1月28日)。为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拟向社会公开容缺受理的适用事项及缺项材料,特起草了《关于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16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与市直各部门业务负责人逐一进行座谈,调研、核查各部门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应进未尽事项清单、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等四个清单梳理情况,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梳理。2021年9月13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征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及可容缺材料清单意见的函》,广泛征求了发改委、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审批服务部门和热力、水、电等公共服务单位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作了相应更改。2021年10月21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依法对《关于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审查认定《关于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的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职权行使正当,程序符合规定,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
三、主要内容
《通知》涉及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17项,清单明确了适用容缺受理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
四、发文方式
建议《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附件:关于公布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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