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 主题分类
- 草案及说明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持续推进打通断头路、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水、气、暖等基础设施,城市四治效果明显,切实解决了一批居住差、环境脏、出行难等问题,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但对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愈发多元的美好生活需求,当前市中心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制约了城市品质、形象和人居环境质量地进一步提升。一是硬件设施欠账较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要求还不匹配,尤其是区域差异较大、分布不平衡,需求缺口较大。二是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较低,智慧化程度不高,占道经营、交通秩序混乱现象依然存在,脏、乱、差、堵等“城市病”还没有彻底治愈。三是城市建设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方面,在建设上,项目推进机制不够顺畅;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上,城市管理权责不够明晰,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因此,亟需就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明确,有效解决市政府相关部门与五区政府(管委会)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交叉问题,实现城市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为破解当前瓶颈,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管理质效,在进行摸底调研、梳理问题的基础上,市政府主管副市长近期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和五区政府(管委会)的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短板、弱项的路径和办法。经过深入讨论,本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体制机制改革破题的思路,聚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健全权责明晰、链条衔接、奖惩有度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共建共管机制,解决梗阻、堵塞漏洞,提出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科室牵头形成了《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送审稿,并通过了市司法局的法制审核。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的事项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2部分,共13项工作。
1.在城市建设方面明确4项工作。(1)市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2)项目建设;(3)道路及市政设施维护;(4)市政重点项目建设。
2.在城市管理方面明确9项工作。(1)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2)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工作;(3)环卫基础设施和(4)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维护;(5)道路路面开挖;(6)城市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城市道路路牌设置管理;(7)城市路灯照明设施管理和维护;(8)城市停车管理;(9)公共停车场管理。
四、发文方式
建议《通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开印发实施。
附件:《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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