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终〔2024〕19号)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17 浏览次数: 浏览

   人:丁某某,男

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请人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职责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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