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终〔2024〕12号)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2-19 浏览次数: 浏览

   人:汪某某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平自然资依申复〔2023〕192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2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