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终〔2023〕23号)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08 浏览次数: 浏览

   刘某某

被申请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12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