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终〔2023〕21号)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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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何某
被申请人: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对其提出的涉及“****广场”建设项目立案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