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终〔2022〕26号)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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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2年6月15日作出的平人社监理字〔2022〕第1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我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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