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平政复终〔2022〕8号)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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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被申请人:叶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的《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县九龙绿地游园建设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决定》(叶政〔2022〕7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