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平顶山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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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06755464**
法定代表人 郭**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城执罚决字〔2021〕第03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平顶山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全部同意给予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2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4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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