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蓝天鹰清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2MA474FHL3U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平顶山市蓝天鹰清运有限公司 |
行政许可类别 | 核准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市城市管理局受字(2021)号(410400057211029P000002)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行政许可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1/10/29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
行政许可内容 | "平顶山市蓝天鹰清运有限公司:你(单位)于 2021-10-29 提出的建筑垃圾清运许可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 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本机关于 2021-11-01 办结。 特此通知。"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1/1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99/12/31 |
行政许可机关 | 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