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内容 | 抽查对象 | 抽查主体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现场检查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 第二十八条 | 基本证照、资金运营管理、业务、数据报送、消防安全等情况 | 融资性担保公司 | 平顶山市 金融工作局 | 现场 检查 | 不低于50% | 每年不低于一次 | |
2 |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检查 |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第三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 基本证照、实收资本、业务监管、合规经营、数据报送、消防安全 等情况 | 小额贷款 公司 | 平顶山市 金融工作局 | 现场 检查 | 不低于50% | 每年不低于一次 | |
2 | 对典当行的 现场检查 |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第八条 《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营业场所、基本证照、业务、平安建设等情况 | 典当行 | 平顶山市 金融工作局 | 现场 检查 | 不低于50% | 每年不低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