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等四份清单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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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参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等四份清单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37号执行。
相关附件:豫医保办〔2021〕37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等四份清单的通知(1).pdf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