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天红商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2MA47A95E6X |
法定代表人 |
田学军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开发二路与湛北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
扣押 |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工商检强字【2021】6-1号、平市监工商检延字【2021】6-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松楠(16040030082)、孙延臣(16040030030) |
行政强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
行政强制事由 |
擅自经营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标识、标志的商品 |
主要证据材料 |
1、现场检查笔录及现场拍摄的照片;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3、情况说明2份;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5、询问调查通知书1份;6、查封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份;7、进货清单、厂家营业执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这一批次厂家检验报告1份;8、河南花花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诉书及商标注册证、河南省著名商标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等材料一套 |
行政强制内容 |
没收规格净含量340ml“益生菌乳酸味饮料”和“益生菌乳酸味饮品”合计245瓶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
2021年1月6日 |
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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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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