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贸易结算用水表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检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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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78507333X0
法定代表人 何善普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罚〔2023〕73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平顶山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贸易结算用水表未按规定实施强制检定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处以每台(件)二百元的罚款,(核实未实施强制检定规格为50mm的水表数量131块),罚款计二万六千二百元(26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21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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