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华海电器有限公司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交流低压配电屏(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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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淄博华海电器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3703066996847752 |
法定代表人 |
杨淑昌 |
地址 |
淄博市淄川区商家镇胡家村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罚【2023】3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16040030061、16040030146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经3C认证出厂、销售交流低压配电屏(柜)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拍照、调查笔录、销售合同、出厂检验报告、设计图纸、发货清单、利润核算表、信用中国截图、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 六十六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第六章第十节第八条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未 |
法制审核情况 |
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办案机构对违法事实证据掌握充分,处罚适用依据正确,处理结果适当 |
集体讨论情况 |
未 |
处罚内容 |
责令改正,处以陆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壹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6-19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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