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400416846309W |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西侧) |
行政处罚种类 | 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罚〔2022〕26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裴晓非(16040030226)、刘利平(16040030101)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向住宿学生收取电费的行为,违反了价格管理秩序 |
主要证据材料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费管理文件、记账凭证发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退费整改情况说明等。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从轻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
法制审核情况 | 审核同意 |
集体讨论情况 | 讨论同意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74133.09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30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