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泰禾电气有限公司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交流低压开关柜
浏览次数:
次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泰禾电气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82MA453QPC3D |
法定代表人 |
贾沃宇 |
地址 |
长葛市钟繇大道北段东侧 |
行政处罚种类 |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稽罚字 [2020]5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217616、383560 |
违法事实 |
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交流低压开关柜 |
主要证据材料 |
1、对河南兆玉昇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现场检查笔录1份;2、现场拍照15 份;3、销售合同2份、安装合同1份;4、调查笔录2份、5、河南泰禾电气有限公司销售上述6台交流低压开关柜利润核算说明1份;6、河南泰禾电气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说明1份;7、河南兆玉昇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8、河南泰禾电气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 准》(2017)第五章第一节第八条裁量标准“ 处罚依据: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一)轻微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货值金额30万元以下,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8万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经法制审核并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经过集体讨论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壹佰柒拾元(117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4-27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