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沁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无3C认证证书木质隔热防火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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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沁阳市沁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10882173854178Y(1-1)
法定代表人 李江南
地址 沁阳市紫陵镇
行政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稽罚字 [2019] 21号《行政处 罚决定书》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217616、383560
违法事实 销售无3C认证证书木质隔热防火门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检查笔录1份、木质防火门编号清单及 价格明细表6份、卷帘门编号清单及价格明细表1份、现场拍照13份、调查笔录3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木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分包合同1份、3C认证证书3份、检验报告5份、木质防火门实际使用统计明细表1份、利润说明1份、情况说明1份、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1份、授权委托书2份、营业执照2份、被委托人身相关材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第五章第一节第八条“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一)轻微违法行为 表现情形:货值金额30万元以下,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8万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经法制审核并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经过集体讨论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 2、处以罚款伍万元(5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伍仟
处罚决定日期 2019-7-4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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