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舞阳新宽厚钢板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81MA3X8W3U80(1-1)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磊 |
地址 | 舞钢市寺坡湖滨大道西段李辉庄北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罚字〔2020〕16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胡根通,安然 |
违法事实 |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笔录、照片、调查询问笔录、桥式起重机的《设备档案》、《主要备件更换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 |
适用裁量标准 | 参照《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版)第六章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通过 |
处罚内容 | 处十六万元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8月21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