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学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124100004168469074 |
法定代表人 | 苏晓红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稽罚字〔2019〕40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胡根通(执法证件号豫D01-682226)、杨晓伟(执法证号豫D01-485250)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学院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未经检定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电费收据、未检定电表照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处罚依据 |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7)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处以每台(件)二百元的罚款,罚款计: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8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