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永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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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神州永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81MA3X4WJ7K |
法定代表人 |
吴春辉 |
地址 |
舞钢市产业集聚区龙腾路与唐山路交叉口西北舞钢国能中泰重工有限公司院内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处字〔2020〕32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鲁万春(豫D01-494931)、杨晓伟(执法证号豫D01-485250) |
违法事实 |
神州永达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检查笔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 于核查处理涉嫌违规生产汽车产品有关情况通知》1份,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违规机动车产品通报表2份,调查询问笔录3份,授权委托书1 份,身份证明1份,技术标准1份及检验报告4份,车辆技术参数公告信息1份,整改报告1份、合格证2份,洛阳车管所检验报告及注册登记材料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
处罚依据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通过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处陆仟元的罚款。计:陆仟元整(6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0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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